好吧!我承認我有點無法理解那些要求國家處罰出軌伴侶的人。我相信的是,感情的事情是兩個人的關係,應該讓兩個當事人自己解決,訴諸國家來替你說公道話,實在很不進步,請問你在結婚的時候難道還要國家替你的伴侶把關未來會不會出軌嗎?
在感情中學會放手及原諒有這麼難嗎?第一次發現伴侶出軌的人,一定會感到憤怒,這股氣夾帶著想報復的情緒席捲而來,有一個人這時候可以為你主持公道當然樂得很,只是事後回想,其實不也就是無法釋懷被背叛的情緒,委屈及不解找不到出口,吐不出那一口怨氣,而這個怨氣就是:自己遇人不淑。
我們只能怪對方不忠貞,卻無法怪自己的眼盲。這其實相當過分,畢竟不管對方是情感出軌或肉體出軌,都是從原本兩人的關係長出,不去反省及回想這段關係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而只是一心想著要懲罰小三或伴侶,其實也沒什麼幫助,尤其是如果還有下一段關係的話。
讓愛自由,這大概是我的信念,很難我知道,但這才是人性。學習著讓愛自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我們都希望對方是一心一意的愛著自己,這樣當然很好,只是你無法保證永遠都會是如此。愛情就像是市場,死會不代表不能再活標,所以有些人很聰明,即使是結婚了,還是一直維持著很好的狀態,深怕自己在這個感情市場的資本貶值,因為她們懂得那隻看不見的手。
有些婦女團體或保守團體會說,弱勢婦女或不利處境的婦女沒有國家的保護下場會很慘。請問,沒有發生婚外情,難道她們的處境就不慘了嗎?勇氣及力量是自己要學會長出來的,沒有預先想好自己的經濟保障,怪的了別人的無情,難道就該不責備自己的傻嗎?這也就是我相當不爽長期飯票這個概念,完全就是矮化及弱化自己,把自己待在一個高風險的位置,這不傻嗎?
可以要錢,但是不能定罪,這是我認為國家可以做的。要贍養費或精神賠償這件事的確是需要的,尤其對上面提到的女性。的確有些女性他們奉獻了青春在家庭上,卻換來無情地拋棄,這點我是舉雙手贊成要從另一半討回該有的賠償,但不應該是罪責。所以當感情發生了問題,最粗糙的解決方式就是依市場邏輯:付違約金。
好聚好散,是我覺得感情破裂停損最好的方式。趕快拿走該拿的賠償,展開新的人生,不用對愛情感到失望地繼續找尋下一段關係,這才是對得起自己的作法,只是在當下的「受害者」可能一直舔著傷口忘記了有天傷疤終會結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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